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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土耳其卫生部决定自即日起对中国公民临时入境办法做以下调整:
一、除在土耳其工作的中方企业员工以及持有土耳其居住证或工作许可的中国公民外,自离开中国国境至抵达土耳其未满14天的中国公民不被接受入境。自离开中国国境至抵达土耳其满14天的中国公民入境土耳其时需接受体检,疑似感染人员将隔离14天。无感染症状人员需由卫生部进行风险分析并登记姓名、地址和电话等信息,省卫生局将在指定地点或其居所对其进行14天持续跟踪。
二、在土耳其工作的中方企业员工以及持有土耳其居住证或工作许可的中国公民在入境时需出示离境前在中国接受14天隔离的证明和健康证明(建议为英文或土耳其文)。入境时需接受体检,疑似感染人员将隔离14天。无感染症状人员需由卫生部进行风险分析并登记姓名、地址和电话等信息,省卫生局将在指定地点或其居所对其进行14天持续跟踪。
三、抵达土耳其前14天内有伊朗旅行记录者均不允许入境。
中国驻土耳其使馆再次提醒旅土中国公民密切关注疫情信息,做好必要防范措施,如发现疑似病例或出现感染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如实告知医生感染和发病事实,以免延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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