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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是英文“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的缩写,它是ABS资产证券化是国际资本市场上流行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已在许多国家的大型项目中采用。1998年4月13日,我国第一个以获得国际融资为目的的ABS证券化融资方案率先在重庆市推行。这是中国第一个以城市为基础的ABS证券化融资方案。自此之后,ABS正式进入了我国的金融市场。
那到底什么是abs呢?
资产证券化是指企业或金融机构将其能产生现金收益的资产加以组合,出售给特殊目的载体(SPV),然后由特殊目的载体创立一种以该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持的证券产品,将此证券出售给投资者的过程。
特定资产需与资产的原始权益人实现破产隔离;
由一个特设目的载体(SPV)发行证券;
资产未来的风险与原始权益人关系不大。
因此实质上ABS就是原始权益人将能够产生可预期稳定现金流的基础资产转让给投资者进行债务融资。
对于融资者而言,资产证券化业务是一种债务融资;对于投资者而言,资产证券化产品是一种固定收益品种。
目前,国内资产证券化有四种模式:央行和银监会主管的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信贷ABS或者称银行ABS),证监会主管的非金融企业专项资产证券化(企业ABS),交易商协会主管的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ABN,保监会主管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四种模式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发起人、基础资产、交易结构以及上市流通场所等方面。
那abs的优势在哪里呢?
资产证券化交易结构决定了其在盘活资产存量方面具有三大优势:
资产证券化是对企业传统融资方式的突破,依托企业资产产生的现金流而非自身信用来满足企业对资金的需求,帮助企业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融资效率,并拓宽融资渠道。一个融资性质的ABS,主体增信和资产支持兼备,相当于在主体债券的基础上附件了现金流质押(况且ABS基础资产转让的效力一般大于质押)。对绝大多数债权类ABS,基础资产可通过条款设计、权利完善事件等实现破产隔离;对REITs项目来说,物业股权转让更加强化了破产隔离的效力;对收费收益权等不利于破产隔离的基础资产,现金流对产品安全的保障也可以起到相当的作用。同时通过合理安排现金流归集,也可以加强基础资产的支持。
那资产证券化的流程是什么呢?
第一步,发起人(也即资金的需求方)明确其将要实施证券化的资产,必要情况下也可以将多种相似资产进行剥离、整合组建成资产池;
第二步,设立特别目的载体(Special Purpose Vehicle, SPV),其作为证券的发行机构,并保证其能够实现和发起人之间的破产隔离;
第三步,发起人将其欲证券化的资产或资产池转让给SPV,且转让必须构成真实出售;
第四步,发起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对已转让给SPV 的资产或资产池进行信用增级;
第五步,由中立的信用评级机构对SPV 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信用评级;
第六步,SPV 以特定的资产或资产池为基础,进行结构化重组,通过承销商采用公开发售或者私募的方式发行证券;
第七步,SPV 以证券发行收入为基础,向发起人支付其原始资产转让的款项;
第八步,由SPV 或其他机构作为服务商,对资产或资产池进行日常管理,收集其产生的现金流,并负责账户之间的资金划拨和相关税务和行政事务;
第九步,SPV 以上述现金流为基础,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者还本付息,在全部偿付之后若还有剩余,则将剩余现金返还给发起人。
资产证券化中律师能为您做什么?
律师事务所是资产证券化发行过程中的重要中介,是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法律护航人,确保项目的合法合规。ABS中律师主要提供三个阶段的法律服务:一是前期发行,即资产证券化发行过程提供法律服务;二是中期管理,即证券发行后的资产池的管理或维护的法律服务;三是后期清算,即证券化产品到期后的终止和清算的法律服务。
PKF德美拥有国际化的精英律师团队,能够以英语、德语、日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等为客户提供资产证券化发行过程中的前期发行、中期管理以及后期清算中的一系列法律服务,为您确保项目的合规合法。现同朋友们一起分享行业法律知识以及资讯,欢迎各位朋友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