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美国公民放弃国籍,成为外国人之后,房屋产权是不会发生变更的。但是由于产权人放弃美国国籍成为外籍人士,房产在未来出售时,将受到FIRPTA,也就是外国人投资房地产法案Foreign Investment Real Property Tax Act的管辖。根据该法案,外国人在卖屋时的增值收入并非税率比较低的“长期资金增值”(LongTerm Capital Gain),而是普通收入(Ordinary Income),要按税率计算税金。另外该法案同时规定外国人卖美国房产需要被预扣税。预扣税为房产出售价值的15%。 只有在该房产是自住使用,并且售价在30万美元至100万美元之间,才能享受10%的较低的预扣税税率。
第二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银行账户。
根据美国相关的银行管理条例,以及摩根大通、美国银行(Bank of America)的储蓄账户规程,能够在美国开户的人员国籍理论上并不受到限制,也就是说即使原美国公民退出了美国国籍,其账户也并不会因为其身份变更为外国人而被注销。但是从现行的美国银行账户管理实践中看来,美国银行对于非本国公民在美国拥有的银行账户监管十分严格,对于其账户的资金往来要求也十分繁杂甚至几近苛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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